这几天有一个很炸裂的新闻,就是高中女老师和16岁男学生恋爱这个事儿,其实,抛开两人身份不论,感觉这还是一段很有意思的姐弟恋,年少懵懂的青春少年,遇上了一个漂亮的知性感性的,又有着比他这个年龄段更多的知识和阅历的大姐姐,那种原始的青春荷尔蒙的爱慕,再加上身份不同的仰慕之情,相信这段感情在那少年的一生都将是一一抹异常靓丽的一笔。

这情景有没有很熟悉,估计年纪在四十岁的人都应该能想到,就是琼瑶的那部成名作《窗外》里的情节,只是男女年龄做了翻转。琼瑶的那部小说在整个华人圈子的影响力是非常大的。而后期拍成了电影也是影响力一时爆棚,不过后期因为版权等问题没有在台湾地区上映,但是从琼瑶的个人自传中也提到过因为她母亲的抗议也是让这部影片无法在台播出的原因之一(依稀记得她的自传中有提到这个的,具体情况不记得了,因为看她自传时间也是二十多年前了)。

其实抛去上述因素不说,但是这个题材,在大陆也好,或者世界的其他地方也算是禁忌了。那么为什么大家都那么反对师生恋呢?很多国家和地区也命令禁止这类题材在荧幕上播放?

因为我们知道一点是,师生恋其实是在一个不对等的情况下发生的,身份不对等,年龄不对等,环境不对等,知识的不对等,眼界的不对等,而在这种不对等情况下发生的爱情是否经得起日后漫长岁月的考验是一个很大的未知,而且这段关系对于这种不对等关系中弱的一方来说其实并不公平。

师生恋中更多是发生根源并不是出于真正的爱,或者说这种爱的成份中,仰慕,崇拜以及因为身份不对等所产生的情愫占比相对更多一些,这对于学生一方来说多少是不公平的。

因为学生身份,年龄,阅历等因素导致他们的周围的世界相对更单一,或者说是处于半封闭的状态,而在这种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是并不很理智。对于学生来说,在她们长大之后,踏入社会,他们的心智,他们的知识,他们的眼界都会相比之前这个阶段有所增长,然后他们再看当初因为仰慕而去爱的人,这其中的落差有多大,真的不好说。

虽然说没有法律不禁止师生恋,但是这种特定环境和特定关系下产生的感情的可靠性并不是很高,(单指初高中生)而且因为在这个年纪产生感情,是很容易影响学习,而学习的好坏有可能会改变这个学生的一辈子,所以虽然没有明令禁止,但是作为老师这个群体来说都很排斥这种师生恋的发生。当然,作为家长,作为都曾经是学生的过来人来说,也非常不赞成师生恋的这种感情。

另外,不对等,且特定环境特定关系下产生的感情,对于女学生的伤害其实更甚于男孩子,因为就算是高中生了,女孩子也才十七八岁,她就要决定嫁给她的老师,让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儿去做出一个重大的人生决定,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何况是结婚这等大事。

一句话,这个时间段的任何恋情都会左右这些孩子日后的人生道路和发展轨迹,无论男孩儿女孩儿。

文章作者: 瑛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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